人生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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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湖南长沙。女孩把手机拿到车上,哥哥送来后,就要了200元的车费。女孩觉得司机要价太高,就报警了。业内人士表示,最后,经过咨询,女孩给了哥哥100元。(据济南时报10月1日报道)
)。
相关视频报道的截图之所以引起热议,是因为女孩报警,很多人认为她并不粗鲁,所以同情司机。有人说司机没偷手机就好了,手机的价值总是大于200元,对吧?也有人说,司机跑了20多公里就耽误了操作,给一些补偿是不合适的?有人说女孩忘了物品,她应该承担相关的损失,为什么要报警?
一句话,女孩不知道感恩。
乘客丢失了财物,出租车司机帮忙寄回了很多温暖的东西,很多时候司机纯粹是做善事的哥送还手机要200元报酬 失主报警,没有要求赔偿。但我们必须注意,这真的不是出租车司机的职责。《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失物时,应当向发现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失物保管的必要费用。
那就是
说,司机要求赔偿是可以的,但应该赔偿多少呢?这件事的争议不在于女孩不愿意给予补偿,而在于她认为200元更多。那么,司机和女孩的“必要支出”是什么呢?如果我们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就很容易产生矛盾。
这个账下不难计算,20公里远,需要多长时间,燃油成本多少,以及运营成本的损失等等,老司机可以粗略估计结果,不一定那么精细,双方都认清线路。现在是女孩认为这200元多是“必要”,她一言不发地报警。最终,双方就100元的谈判达成了共识。
这件事不能简单地说谁对谁错,关键是沟通有问题。在司机归还之前,他是否应该与女孩协商退还多少钱?如果协商不成,司机可以把手机放在最近的派出所或某处的保安,让女孩自己取手机。
大概,在女孩看来,司机在回来之前只说了“上线付车费”,并没有说具体费用,那么20公里的车费是多少呢?她可能在想不到100元的事情。但手机到了,突然要了200元,超出了她的预期。
还应该看到乘客丢失了随身物品,出租车司机找到后,他们也有义务保留它们并联系车主。有网友表示,“司机总比不回来好”也违法。《民法典》第314条规定,遗失财产应归还权利人。查验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取件,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因此,
车主不能强行要求司机做好事,司机不能“不还钱”,双方矛盾,一切“官事”都好。总而言之的哥送还手机要200元报酬 失主报警,有话要说,沟通得很好。最后,如果双方真的不能达成协议,警察让警察参与协调,其实公众不需要过度解读,也是合法处理矛盾的一种方式,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