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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南阳市人民政府于6月26日印发《南阳市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措施》,明确了24条促进消费的措施。
其中提到,鼓励各县(市)发放零售、餐饮、文旅、住宿消费券,大力支持首店、首品牌、首首发、首秀,创新消费场景,打造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慧商店数量。 书店。
大力推进夜市示范街区创建,活跃夜间消费氛围。 鼓励各县(市、区)增设夜间临时摊位区,大力发展夜间餐饮、深夜食堂、文化娱乐、旅游消费、24小时便利店等夜间经济业态,培育夜间旅游消费热点。
继续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县(市、区)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5%(每辆最高1万元)给予补贴。
研究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率,重点支持新公民、青少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加快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缩短贷款办理时限。
实施“吸引游客来湾湾”战略,用好用好省市相关激励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旅游包机、旅游大巴、旅游专列、研学游、自驾游等入住南阳、前往南阳旅游。
附上全文:
南阳市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市委“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省级副中心城市,必须坚持以促进消费恢复和拉动扩大内需为主线,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复苏势头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1、增加传统消费
1.鼓励各县(市)继续开展智能电子产品、家电消费补贴活动,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在中心城区组织相关活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励及补贴政策(省级财政根据不同政策,对超过省直辖市实际财政支出30%的补贴政策持续至2023年6月下旬),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和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2、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御间美食”、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等活动。 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签到打卡、红包派发、盲盒抽奖等促销和让利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鼓励各县(市)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并在中心城区组织相关活动二十条消费措施发布:涉住房购车等,积极争取省财政奖励补贴政策(省财政将根据根据省直辖市财政实际情况,支出30%的补贴政策持续至2023年6月下旬),下半年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安排进行奖励补贴和实际情况。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
4.支持商贸流通市场主体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鼓励各县(市、区)对2023年限额以上新增合格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积极争取省财政奖励补贴政策(省财政按各地财政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5、协调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大型演艺活动、竞赛、展览,举办或参加各类消费季、购物节、嘉年华、博览会等活动,实现“季节主题,每月精彩,每周都有场景。” 鼓励各县(市、区)对促进消费的会展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给予补贴,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贴按30%给予)各地实际财政支出情况(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
2、新兴消费扩大
六、鼓励县(市、区)发展直播电商、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举办直播电商大赛,建设安全消费直播间,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平台。 ——商业基地。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级“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行业公共直播间。 围绕玉雕、艾草、农产品等本市特色产品打造直播电商集群,扩大网上消费规模。 市财政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给予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补贴支持(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7.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加快新兴消费服务综合体建设,大力支持首店、首品牌、首首发、首秀,创新消费场景,建设一批智慧超市、智慧超市餐厅、智能书店。 落实省促进夜经济发展政策,大力推进夜市示范街区创建,活跃夜间消费氛围。 鼓励各县(市、区)增设夜间临时摊位,大力发展夜间餐饮、深夜食堂、文化娱乐、旅游消费、24小时便利店等夜间经济业态,培育夜间旅游消费热点,积极培育夜间旅游消费热点。结合实际,宣传旅游景点。 因势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景区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娱乐精品节目或居民演出,支持设立“深夜食堂”“美味餐桌”等旅游美食“打卡场所” ”。 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 积极申报省级夜间经济集聚区,争取省财政相应的财政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
3、整合大宗消费
八、继续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县(市、区)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5%(每辆最高1万元)给予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 积极争取省财政奖励补贴政策(省财政将省直辖市财政实际支出一半的奖励补贴政策延长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年度将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和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九、繁荣二手车市场。 对2023年年税收收入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二手车经销商,鼓励各县(市、区)按二手车销售额基数0.5%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并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10.积极参与中原国际车展、大河国际车展等活动,加大街道社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11.鼓励各县(市、区)充分利用节假日,继续举办房地产推介会和展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氛围。 组织中心城区举办住房展会,因城施策,研究发放住房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开展一系列促进住房消费活动,引导住房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盈利销售。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2.继续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率,重点支持新公民、青少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加快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缩短贷款办理时限。 如果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审核、不动产登记抵押、贷款发放时限将由25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
4.激活文化旅游消费
13、积极参与“游客来河南”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优势,举办“南阳文化和旅游推广官”抖音选拔大赛,宣传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推介全市文化产品、休闲度假产品、乡村养生等四时节重点文旅产品以及南阳的人文历史、自然景观、美食打造“南阳值得一去的地方”品牌,提升南阳文化旅游城市知名度,加大对我市的宣传力度,达到“流量变销售”的效果。 积极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我市给予专项宣传营销补贴。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4.实施“吸引游客来湾湾”战略,用好省市相关激励政策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旅游包机、旅游大巴、旅游专列奖励、研学游、自驾游等南阳住宿、南阳旅游。 继续开展“走进南阳”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当地旅游市场,举办“全国百家旅行社来湾湾”活动,引导当地旅行社与国外旅行社加强合作并签订协议,充分释放文化旅游产业综合活力。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
15.抓住端午、中秋等假日旅游机遇,鼓励各县(市、区)推出文化旅游消费券、景区门票减免等新一轮惠民政策。积极策划民俗游、美食游、赏花游、登山游、节庆游等旅游产品和线路。 开展时尚消费场景打卡推广活动,在每个县(市、区)开设至少一个网红打卡点。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延长旅游景区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期限,积极争取省财政对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产生的利息年化2%给予利息折扣。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
17、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体育赛事。 通过在南水北调中线城市举办“曲手杯”乒乓球友谊赛等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多项体育竞技表演,全市体育消费水平得到提升。受到刺激。 (责任单位:市卫生体委)
18.落实旅行社延长补足保证金期限政策,继续帮助文化旅游企业继续恢复生产。 对享受临时退还或暂停缴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充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2023年4月1日(含当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缓缴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
十九、充分发挥南阳市文化旅游协会作用,组织协调景区、酒店、农家乐、旅行社等推出促进住宿消费的组合优惠措施,组织餐饮住宿企业联动,开展住宿消费优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利民宣传活动。 推出满额账单折扣、满额消费折扣、特价套餐、特价客房等活动,激发消费热情,吸引顾客进店消费。 围绕2023首届世界玫瑰博览会等活动,搭建文化和旅游消费平台,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5、提质消费载体
20.培育一批品牌消费集聚区、步行(商业)街改造升级试点,新建改造一批菜市场等商业设施,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扩大经营。 推进县级商业建设,培育一批乡镇商业集群或乡镇商业中心,推动一批大型商业企业落户县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1.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文化旅游企业国家标准意识,全面助力住宿接待设施升级改造。 对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对创建成功国家一类、二类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80元。 30万元、40万元; 对成功创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民宿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旅游民宿品质提升计划,组织“精品”。 民宿”评选活动,入选南阳市示范精品民宿,每间标间奖励1000元。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22、做好宣传服务。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布各类消费促进政策内容,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扩大影响力和实效。 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信心。 要加强市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控促销产品质量,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努力营造拒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证商品质量、确保消费者安全的良好氛围。
23、压实岗位职责。 各县(市、区)、市属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弘扬“四敢”精神,践行“四个限度”,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市大局,压实任务责任,加快落实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工作方案各项内容,助力全市经济发展稳定并提高。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二十条消费措施发布:涉住房购车等,坚持上述领导,言出必行,选好起点,定好路径。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督促。 负责同志一定要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24.严格监督考核。 市经济运行调度指挥部督导服务组要对各县(市、区)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督导,推动形成高效闭环,争创一流工作氛围确保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各项配套补贴资金精准滴灌到需求终端。 对督导服务中发现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导提醒,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任务落实、措施有效、并且目标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