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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 这两天,江苏多地法院、市场监管局纷纷发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合理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提醒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
【多收8元“消毒餐具”费罚款6000元须写明】
在餐厅结账时,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账单上多了每人2元的“餐具费”。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通报了一起相关典型案例。 一家餐厅没有公示“消毒餐具”的收费信息,也没有收费提醒,却仍以“行业惯例”为由强行向消费者收取8元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该商家被处以6000元罚款! 对此,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必须向消费者公布“预包装消毒餐具”是收费的,并应在店内免费提供备用餐具,否则仍涉嫌侵权。
仪征市市场监管局郑州分局执法人员沉霞表示:“商家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一套干净、免费的餐具收消毒餐具费被罚,供消费者使用作为保障。”
【与生活服务密切相关的新型消费纠纷不断涌现】
记者从各地相关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典型案例主要分布在服务领域、商品交易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多种新型消费模式蓬勃发展,带动新型消费纠纷不断出现。 以省会南京为例收消毒餐具费被罚,2020年至2022年,该市法院新受理一审信息网络购物纠纷277件、324件、1378件; 新收服务合同纠纷1452件、3175件、4089件。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胡庆东表示:“主要原因是体育、娱乐等服务合同纠纷增多。对于正规的电商平台,我们有法律法规规定。”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司法解释规定,必须提供商家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是现在我们有了各种新的业态,比如个人直播,还有一些微信团购,都其中一些是私人联系人。目前很难识别他们的身份。”
【消费者购物注意保留证据】
法官提醒,新型消费往往属于不同领域交叉重叠的领域,而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全面覆盖所有领域,造成举证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新型消费纠纷的处理,容易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建议大家在购买商品时切忌贪图便宜,并注意索要并保留消费凭证,包括说明书、聊天记录等。预付款方面,一般不超过5000元。 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权利。
(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凤鸣、赵凌翔、郭毅、沉阳、陈尤娜 电影台供稿/扬州淮安台编辑/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