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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地铁8号线“疑似被偷拍”事件引发关注。 据报道,6月7日,一名女子在地铁上看到一名叔叔蹲着玩手机。 她怀疑对方偷拍了自己地铁误曝光双方和解,要求查看相册。 叔叔要求她去核实并证明自己的清白。 随后,该女子在网上曝出这位叔叔是个猥琐男,称他作案技术熟练,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对此,6月9日下午,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当时警方已经介入过程地铁误曝光双方和解,因为这是一场误会,当时双方已经和解。
地铁里疑似被偷拍怎么办? 该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做的就是尽快收集证据并向警方报案。 有些列车会有检查员,但如遇紧急情况,建议报警,或到站后联系工作人员协助警方处理。
关于取证,建议记录下事发时间和所在车厢,有助于警方后续调查。 由于监控涉及公共隐私,一般需要通过警方转交,地铁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人民网:网络曝光不能触及法律“红线”
据媒体报道,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一名女子看到一名叔叔蹲着玩手机。 她怀疑男子偷拍自己,要求查看相册。 叔叔要求她去核实并证明自己的清白。 随后,该女子在网上自曝大叔是个猥琐男,称自己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手法娴熟,并表示既然没有秘密拍摄,为何不为自己发声。 该女子的举动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有网友表示该女子是恶意造谣。 据悉,该女子发布的博文已被删除。
近年来,网络视频曝光成为不少人揭露不良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舆论监督方式之一。 一些网络曝光行为确实是为了揭露不正之风的社会现象,但随意将他人视频尤其是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给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现实中,一些人借网络曝光之名,发泄个人愤怒,利用视频片段或文字引导,掺杂主观倾向甚至不正当目的,片面揭露他人某些行为,甚至引导“人肉搜索”,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精神压力。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曝光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益是人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正常生活的保障,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现代信息社会,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妥善处理公民言论自由与隐私等合法权利保护的关系。
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曝光的法律,但根据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在网络平台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同时,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入、泄露、宣传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抹黑、诽谤、伪造等,侵犯他人肖像权”等。曝光视频的发布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可以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这也提醒大家:选择网络视频曝光的方式要谨慎,否则可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综合来自:中国新闻周刊、@人民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