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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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机舱门关闭后,厦航MF8036(大连-南京)航班的机组人员接到空管部门通知,航班5小时内无法起飞。 机长与AOC(厦航总部运行部门)协商后决定让旅客下机。 在下机过程中,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当众辱骂乘务长。 机长向AOC报告请求拒绝登机一乘客被机长拒载,AOC同意了。 第二次登机时,因被拒绝的乘客没有登机,团队其他成员也要求下机,中止行程。 随后,公司对事件进行了调查和评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这是一起常见的拒绝事件。 然而,在网络上曝光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持续发酵。 如何对待这种拒绝,一位资深机长通过民航数据控制平台有话说。
1. 机长有权拒绝登机吗?
高级队长——
答案是肯定的,是的,是的!
法律赋予机长在飞机上的最高自由裁量权。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我国《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机长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在所有权利中,包括以下内容。
A、飞机上的人员中,最高指挥权只能属于机长,飞机上的一切活动均在机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无论正常运行时一乘客被机长拒载,还是遇到遇险等紧急情况,机上所有人员都应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执行机长下达的命令。
B.机长有理由相信有人在航空器上实施或者即将实施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或者行为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合理措施,包括必要的约束措施。
C、有权驱逐违法嫌疑人(机长有权在飞机降落的任何国家境内让其离开飞机)。
D、遇险航空器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撤离时,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乘客安全离开航空器。 机长应该是最后一个离开飞机的。
2、权利的使用是否审慎?
高级队长——
就像当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时,我们有权利保卫自己。 有的人采取正当防卫,有的人采取过度防卫。 在这件事上,船长在行使权利时涉嫌过度。
回顾当时的事件,前一航班南京-大连原定于13:00抵达,但因空管原因延误至14:45,直接导致后续航班MF8036(事发航班)于13:45起飞至15:30关闭舱门。 随后,AOC通知,由于空中交通管制,5小时内不会有起飞时间,因此决定让乘客下机。 此时,乘客已在飞机上等待了2.5个小时。 相关4名旅客拒绝登机,导致另外10名旅客在第二次登机后暂停行程,机组人员进行旅客清关检查,导致航班累计延误6小时。 如果这个航班延误这么长时间,就意味着后续航班将会延误更多。 作为机长,应该慎重考虑终止旅客行程的问题,以免造成更大的群体性航班延误事件。
虽然我们可以对那些说话无理取闹的旅客提出要求,然后劝说无效,干扰机组工作或者扰乱客舱秩序,但我们可以要求他们下飞机。 但结合这起事件,辱骂空姐的孩子年仅10岁,其侮辱性言语行为发生在下机过程中,而非飞行前或飞行过程中。 因此,事发后终止旅客行程是机长的责任。 因此,队长存在过度使用权力和一些情绪问题。
3. 厦航负责机组人员吧?
高级队长——
按理来说,作为一个连队,机长不应该因为行使正常权力而受到惩罚。 但我们还是可以讨论一下队长是否处理得当。 毕竟,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是检验机长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
我看到网上爆出的事件只是厦航内部质量管理报告。 注意,这只是质量管理报告,不是行政处罚通知书! 文件的性质非常重要!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企业出具这样的质量管理报告是很常见的,所以请不要大惊小怪。 其中,有一项规定暂停轮班5天。 是不是也算是变相给我们带来了好处呢?
最后,作为一名资深机长,我能够理解厦航的决定。 作为服务行业,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观念,站在乘客的角度思考,换位思考,这无可厚非。 当然,尊重公司的决定也是善待自己、成熟理性的表现。 网络上的一些言论放大了飞行员与公司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