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倒计时
- 今日已经过去小时
- 这周已经过去天
- 本月已经过去天
- 今年已经过去个月
不再使用“禁止自带酒类”、“包间最低消费xx元”等霸王条款。 市工商局昨天公布了餐饮行业6项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企业在1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办法》,最高罚款为3万元。
□权威发布
“包间最低消费”被列为霸王条款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走访了全市主要餐饮企业,收集了菜谱、水标、店面告示、就餐卡等多种形式的规范合同条款。
通过梳理分析发现,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普遍含有开瓶费、包房费、服务费、餐具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成为近年来人们广泛关注和争议的焦点。 工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这些条款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确认了合同中“禁止自带酒类”、“消毒餐具收费1元”、“消毒餐具收费”等6项合同格式条款。另外”、“包房最低消费xx元”,属于经营者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形式条款。
工商部门表示,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经营者虽然有权对其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定价,但在盈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能忽视或违反公平原则。贸易等有价必付,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
工商部门要求各餐饮企业针对本次发布的合同标准条款的违法表述,在1个月内进行自查自纠。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在餐饮时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当您需要提前订餐时,可以到“首都之窗”或“北京市工商”网站下载《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样本文本,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针对禁止自带酒类”、“收取包房费”等霸王条款,中消协、北京市消协也多次呼吁取消这些不合理规定。
□非法定性
1.“禁止自带酒类”
违法定性: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管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当依法享受。
2、“消毒餐具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
违法定性:违反《违法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让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商业风险责任即应由标准条款提供者承担。
3、“包间最低消费xx元”
违法定性: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管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当依法享受。
4、“甲方如需减少预留席位,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预留席位收取全额费用”
违法定性: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管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违法违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额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的行为。
5.“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盗窃,如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或“请在公共场所随身携带财物,如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
违法定性: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管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的违法行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消费者财产损失。
6.“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饮料和食物。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的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的权利”
违法定性: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管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其他权利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当依法享受。
□记者探访
全聚德和平店
大堂不允许自带酒类
记者昨天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全聚德和平店,声称预订了包间。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订包间,虽然不仅要收包间费,但标准餐费固定为每人360元,还要加收15%的服务费。点菜饮料需单独收费。
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预订包间,只能带白酒和红酒一种。 他还声称大堂不允许自带酒精饮料。 “原则上禁止自带酒精饮料,但私人房间可以携带。”
记者随后致电全聚德前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包间也是套餐形式,400元/人,包含凉菜和烤鸭。 如果您想自行订购,不接受预订,可以自行在店内订购。 但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由于包间比较热门,所以来了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包间了。 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餐厅不允许自带酒精饮料,并表示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吃完后感觉不舒服,当时也说不出责任”。
□相关案例
消费者获得首个开瓶费支持
据了解,2006年,王先生携带一瓶酒到响水枇杷酒楼饮用后,王先生被酒楼强迫收取100元“开瓶费”。 王先生认为对方是“强迫消费者消费”,将响水枇杷餐厅告上法院。 海淀法院最终认定“开瓶费”构成不当得利,判决餐厅向王先生返还100元。 这是北京首例酒店“开瓶费”诉讼收消毒餐具费被罚,最终以消费者获得法院司法支持而告终。
当年9月13日,王先生与朋友去响水枇杷餐厅吃饭时,随身携带了一瓶白酒。 饭后,响水知竹餐厅向他收取了296元的餐费,其中包括100元的开瓶服务费。 王先生当场提出质疑,要求对方退还钱,但餐厅拒绝退还,并出示了一份自己的菜谱。 菜单上规定“客人自带饮品,按餐厅售价的50%收取服务费”,“本餐厅没有提供的饮品,按每瓶100元收取服务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响水枇杷酒楼一位崔姓经理向记者证实,如果自带酒水消费,酒楼确实会“根据您所喝酒的价格高低收取开瓶费”。 ”,否则“餐厅就没有利润了。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消费者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门店告示等形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响水菜单中的内容知竹餐厅提出的“自带酒水另加服务费”是单方意思表示,属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响水知竹餐厅向王先生收取开瓶服务费用的做法侵犯了王先生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当得利,应将100元开瓶服务费用归还给王先生。被退回。 费用。
餐厅收取2元餐具费用,被责令退款
据媒体报道,去年3月,河南郑州两名消费者到一家粥店吃午饭。 用餐结束后,两名消费者被收取了两元餐具消毒费用。 两人认为不合理,将餐厅告至法院,要求判令返还两元餐具费。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李英杰、李英杰不仅要求餐厅退还两元餐具费,还要求餐厅赔偿他们由此造成的误工费和交通费。被官司打了半年多。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保证餐具清洁是食品经营者的法律义务,也是其经营的必要条件,而这种义务不能以餐具费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酒店代理人认为,餐具消毒属于商品,收费1元是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合理现象,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餐馆向就餐者提供卫生、清洁的餐具是法定义务收消毒餐具费被罚,不得额外收取餐具费用。 该餐厅辩称,收取餐具费是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合理现象,毫无法律依据,不应被接受。 所以,两元的餐具费应该退还。 但原告要求餐厅赔偿各种损失的主张不足,不予支持。 。
□专家意见
霸王条款的取消需要一个过程
昨天,针对市工商局的规定,有餐饮行业人士表示,物价部门规定餐饮业价格要全面放开,所以工商部门不应该出台规定。 对此,消费者维权专家邱宝昌表示,餐饮行业虽然实行价格自由化,但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这是不公平的。 餐饮公司的饮料和超市的一样,但价格却高出好几倍。 餐具消毒是餐饮企业的义务,再次收费是一种刻意的开支。
邱宝昌表示,由于这些霸王条款的废除触及了企业的利益,因此很难一下子全部废除。 “这需要企业转变思维,转变经营策略,回归服务大众的本质。” 邱宝昌表示,霸王条款之所以存在这么多年,也是得到了一些协会的支持。 这是因为餐饮业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 餐饮企业应积极响应工商部门的规定,改变原有的经营理念,回归餐饮企业的服务本身,通过合法有序的经营赚取利润。
京华时报记者袁国立 京华时报绘制地图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