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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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惊喜那么多。” 近日,贵州遵义的一位观众向我们的栏目反映,他加入了一家“奇葩”的公司。 公司会生吃一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业绩的员工。 苦瓜,也是在地上百米地爬行的刑罚。 这里发生了什么?
精彩的企业文化
小李最近在遵义市澳门路的一家足疗店工作。 工作15天后,因为他所在的小组是店里表现最差的小组,结果公布后,小组成员受到足疗店店长的处罚。
客户小李:穷人组表演没完成,罚我们吃苦瓜。
根据小丽提供的视频,他们是一群人站成一排,面前放着一盘苦瓜。 因为表演还没有结束,所以这一组人每人要吃一个苦瓜。 小丽说自己胃有问题,咬了一口,实在是难以下咽。 同组的另一位男同事帮她把剩下的苦瓜吃完。 没想到,吃了苦瓜之后,更离奇的惩罚来了。
根据小李提供的视频,他一行人全部倒在地上,带头的是他们的队长。 后排的人只好抱住前面队员的大腿,用手肘撑着地面往前爬。 视频中可以看到,大部分女生都穿着短裙和高跟鞋。 这样的爬行看起来并不容易,对小李来说更是痛苦。
客户小李:我一开始胃不好。 吃完苦瓜,肚子疼的厉害,大汗淋漓。 更何况,我刚刚剖腹产,九个月前孩子就出生了。
虽然开始有些不自在,但小李还是不敢反抗。
当事人小李:我很想反抗,但我不敢,因为我肚子痛业绩差被罚吃苦瓜,不想再爬了。 当我看到他踢我们的主管时业绩差被罚吃苦瓜,我像个女孩一样害怕。
小李觉得这样的处罚有辱人格,不能接受。
来访者小李:把别人的痛苦建立在自己的快乐之上,对我们来说惩罚太大了。
事发后的第三天,小李就辞去了足疗店的工作。 现在,她要给自己讨个说法。 请处罚他们的经理向全组成员说声“对不起”。
客户小李:对我的人格造成了侮辱。 我不被当人对待,而是被当狗对待。 我要为自己讨回公道,找回尊严。
店长:吃苦瓜不是强制性的,属于“企业文化”
记者跟随小李来到了这家位于遵义市澳门路的足疗店。 店长说明来意后说,当时处罚员工的店长现在不在店里。 事发时店长也在现场。 她说,小李说的处罚是真的,但一开始,经理并不想处罚整个团队。
店长杨丽:那天要求单独处罚组长,他们说愿意,是自愿的,不能说是我们逼的。
店长说,因为工作效率低,业绩不好,最后一批想通过吃苦瓜来激励员工。
店长杨丽:我们要激励员工上班。 当然,这方面我们可能没有考虑的很全面。
同时,店长也承认,吃苦瓜的惩罚在他们的足疗店里一直存在,并表示这是公司的“企业文化”。
店长杨丽:我觉得吃苦瓜没什么大不了的。 店铺开业三年多,相当于一种企业文化精神,一直在传承,我们一直在坚持。
店长对小李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并强调他们并不是为了惩罚员工的自尊心。
店长杨丽:当然,公司对她的所作所为很抱歉。 我觉得下一组不想输,不想成为最后一个名额,不想在地上爬行,有必要努力取得成绩吗? 我们只是这样想。
吃苦瓜爬上地,处罚方式或涉嫌违法
小丽认为,足疗城的这种处罚,不仅给她造成了心理阴影,而且对她的身体也造成了伤害。 那么,她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走访了律师。
律师表示,足疗店是按照规定对业绩不佳的员工进行处罚的。 只要没有对员工造成人身伤害,都可以算是一种激励行为。 但是,如果刑罚逼着生吃苦瓜,吃不下,就得再吃一块。 这违背了员工的意愿。 属于胁迫行为,涉嫌侵权。
遵义崇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贝:用人单位要求工人吃苦瓜或在地上爬行,这无疑是对工人的体罚或侮辱。
《劳动法》中也明确规定,这样的处罚是不合法的。
遵义崇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北: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劳动者的,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措施主要针对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那么,足疗店是否应该赔偿小李呢? 贾律师也作了分析。
遵义崇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北:如果劳动者因食用苦瓜或在地上爬行造成劳动者受伤需要就医,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贾律师还提醒,企业要想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 吃苦瓜、在地上爬的惩罚,培养不出真正优秀的团队。
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奖惩时,应当按照在公司内部向全体员工公布的具体规定和规定,有理有据地进行处罚,规定和规定的处罚。范围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底线。